返回顶部

战略定位

批零一体、客户向导 高品质医药健康产品及服务提供商

201903关于调整税率的告知函

发布时间:2022-05-25   访问量:

尊敬的客户:

根据新增值税政策自2019年4月1日国家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%的税率降至13%,将交通运输业、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%的税率降至9%。我司购进的所有商品均按照税务新政规定执行,为避免税率变动影响,请贵公司配合开展以下工作:

1、4月1日前采购的货物,必须在4月1日前开具原税率16%的采购发票。

2、4月1日前我司购进并销售的货物,但在4月1日后方取得上游供应商开具的13%税率的采购发票,税率差异造成的损失由贵公司负责补偿。

3、4月1日前发生的16%税率的购销业务,在4月1日后又发生退货、折让等,按原16%税率办理红字通知单及开具红字发票。同时,根据广西两票制管理要求,需要货到票到,请贵公司及时开具并送达发票!特此告知,敬请知悉。

 

 

 

国药控股广西有限公司 

2019年3月20日